关于在全市开展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捐赠活动的紧急通知
 

  各县(市、区)委和人民政府,渤海新区、开发区、市直各部门、各单位、驻沧各单位:

  5月12日四川汶川县发生了7.8级地震,灾区死亡人口已超过万人,财产损失也非常严重。灾情发生后,党中央、国务院非常重视,胡锦涛总书记立即作了批示,并连夜召开会议部署抗震救灾工作,国务院成立了抗震救灾指挥部,温家宝总理亲赴灾区指挥抗震救灾。按照省委、省政府“两办”《关于在全省开展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捐赠活动的通知》(冀传?眼2008?演23号)要求,市委、市政府要求全市党员干部、企事业单位带头响应上级号召,全力做好支援四川地震灾区的救灾工作,并在全市开展支援地震灾区的社会捐赠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,快速高效组织好社会捐赠活动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响应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号召,把这次支援灾区的捐赠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。发扬“一方有难,八方支援”的优良传统,迅速行动、周密部署、广泛动员、精心组织,认真做好捐赠的接收工作,捐赠活动于5月14日开始,到5月30日完成。

  二、广泛宣传,深入发动,营造社会捐赠的良好氛围。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报道捐赠活动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,营造人人心系灾区、关爱灾区群众的氛围,充分发挥、调动机关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。

  三、坚持自觉自愿和尽力而行的原则。捐赠以资金为主,以新品为主,以灾区急需的物品为主。各县(市、区)民政局和慈善协会负责接收捐赠款物,并统一上交市民政局,以市委、市政府名义统一转交河北省救灾捐赠中心,由省统一发往灾区。其他部门、单位未经允许,不得开展面向社会的捐赠活动。市红十字会接收的捐赠款物要上报市民政局,由市民政局汇总上报,由省统一调发灾区。

  四、驻沧部队和武警的捐赠活动由军分区负责组织,各地驻军和武警接收的捐赠款物交当地民政部门,由当地民政部门统一上交市民政局,由市民政局上报省救灾捐赠中心,由省统一调发灾区。

  五、各地接收捐赠款物每天下午3时前上交市民政局,同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。

  六、各级民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,认真做好这次捐赠活动的协调工作,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,保证随时接收群众捐赠。为方便群众捐赠,要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向社会公布接收捐赠款物的方法、地址、账号以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。

  

沧州市民政局捐赠账户

      开户名称:沧州市财政支付中心

      开户行:工行河西支行

        号:0408010409300122662

      联系人:孙世贵

      联系电话:0317-2085228

      沧州市慈善总会捐赠账户

      开户名称:沧州市慈善总会

      开户行:中行营业部

        号:872118826608091001

      联系人:王文华

      联系电话:0317-5200898

      沧州市红十字会捐赠账户

      开户名称:沧州市红十字会

      开户行:农行西环支行

        号:603001040024332

      联系人:谢斌

      联系电话:0317-2096899

  中共沧州市委办公室

 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
  2008年5月15日

   
2008-5-19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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